随着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正式接入央行征信系统,监管部门对于网贷领域“老赖”的失信惩戒行动有的放矢。

11月1日,北京金融局官网发布《打击网贷恶意失信行为的公告》。北京互金整治办在公告中表示:
一、无论网贷平台是否正常运营,借款人与投资人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均受到法律保护,不会因网贷平台是否倒闭而灭失。请各网贷平台借款人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对恶意逃废债的网贷平台失信借款人信息将纳入征信系统,并通过网站予以公示。
二、各网贷平台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防控能力,共同打击逃废债行为,帮助出借人追讨债务,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跑路失联等失信行为。
最后,北京互金整治办再次提醒网贷平台投资人要树立理性投资观念,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充分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成熟理性明白投资。
新华社10月18日曾报道称,首批网络借贷平台借款人恶意逃废债信息已纳入央行征信系统,共涉及逾期金额近2亿元。
据央行相关人士介绍,经网贷平台和各地金融办筛选审核后,目前首批借款人恶意逃废债信息已纳入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可向3900多家接入这一数据库的放贷机构提供服务。同时,网贷借款人恶意逃废债信息还同步纳入了百行征信系统,成为近期百行征信将推出特别关注名单的一部分,供已签约的241家机构便捷查询。
这就意味着,这些P2P“老赖”们的信息,包括借款人的姓名或企业名称、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编码、手机号码、累计借款金额、逾期金额、是否失联等信息,将被4000余家金融机构掌握,并根据信息可以限制“老赖”们以后的融资行为,包括房贷、车贷、个人消费贷款及其他一些金融服务和社会公共服务等。
有专家表示,这将对一些心存侥幸,等待P2P平台资金链断裂倒闭,以逃脱还款义务的借款人起到很好警示作用,平台倒闭并不意味着债权和债务关系消亡,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一旦成为“老赖”,今后再融资的渠道将受到重重阻碍。
在加强对“老赖”失信惩戒的同时,监管部门细化了对“老赖”的认定。根据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相关惩戒通知,筛选标准包括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金额较大者优先、逾期时间超过6个月、已实施合法必要的催收、有证据表明借款人具有还款能力且拒不还款等。同时,要求在纳入央行征信系统前,重点网贷平台向社会公告恶意逃废债重点借款人名单,给予两类失信人员一个月宽限期。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加强惩戒,夯实平台责任,不光是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下一步,网贷平台失联、跑路的高管信息也将纳入征信系统。 |